1、注意个人卫生,不用脏手、脏毛巾揉擦眼部。
2、急性期的病人所用手帕、毛巾、脸盆及其他生活用品应注意消毒,防止传染。如一眼患病,另一眼更须防护,以防患眼分泌物及滴眼液流入健眼。
3、禁止包扎患眼。
满月发汗更建议在产后42天后进行,而非产后30天。传统“满月”指产后30天,但现代医学认为,产妇的子宫、盆底组织及全身器官需要约6周(42天)才能基本恢复至非孕状态,此时恶露已排净,伤口(如剖宫产切口、会阴裂伤)愈合较好,身体机能相对稳定,进行发汗的风险较低。若在产后30天身体尚未完全复原时强行发汗,可能因气血不足导致头晕、乏力,或影响子宫修复,甚至增加感染风险。选择满月发汗时需注意以下要点:1.个体评估:发汗前应咨询医生,尤其剖宫产、合并贫血、高血压或产后感染的产妇,需确认身体条件适合再进行
雾化可以连续做5-14天,具体天数需根据病情、药物类型及个体反应调整。急性呼吸道感染(如肺炎、毛细支气管炎)的常规雾化疗程多为5-7天,症状缓解后可逐渐停药;慢性疾病(如哮喘急性发作)需长期控制时,在医生指导下可连续使用10-14天,但含激素的雾化药物(如布地奈德)一般不建议超过14天,以免引发咽喉不适或真菌感染。若为单纯生理盐水雾化湿化气道,连续使用通常不超过7天。拓展点:雾化治疗的持续时间需严格遵循医嘱,避免自行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