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病为在患者接受放疗时发生,其发生跟放疗的剂量、放射面积、放射速度和放射的方法有关。除了放疗本身以外,患者本身的体质以及原有的肺部疾患,可能会使在放疗时更容易发生放射性肺炎。
1、放射性肺炎的发生、肺部损伤的严重程度与放射面积、放射量、放射速度和放射的方法均有密切关系。
2、一般在5周内放射量阈值在25Gy的常规照射量较为安全。放射剂量在6周内20Gy极少产生放射性肺炎,在相同时间内,剂量超过40Gy,放射性肺炎发生率达100%,放射量超过60Gy,可引起严重肺损伤。
3、放射量越大,发生率越高,肺的损伤越严重。以同样大的剂量作大面积照射治疗引起的肺组织损伤远较肺局部照射为严重,照射速度越快,越易产生肺损伤。
4、其他影响因素如个体对放射线的敏感性,肺部的原有疾病如肺炎、慢性支气管炎、肺气肿、肺间质性疾病等或第2次放射性照射均易促进放射性肺炎的发生。甲状腺癌、咽喉部肿瘤放射性治疗,包括频繁的CT检查也可以引起肺损伤,产生放射性肺炎。老人和小孩对放射性治疗的耐受性差。化学疗法所用药物(如博来霉素)引起的肺毒性可能加重放射性肺的损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