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疗原则
叶酸缺乏症的治疗目的是防治巨幼红细胞性贫血,预防高Hcy血症的发生,降低备孕人群胎儿神经管畸形风险,以及改善患者皮肤、神经、精神等系统症状。平衡膳食、合理使用叶酸补充剂和强化食物是改善叶酸营养状况的有效措施,同时可以辅以其他维生素治疗,皮肤表现可以采取局部治疗等。另外,由于长期大剂量使用叶酸治疗,有可能增加某些癌症(如结直肠癌、前列腺癌)风险、掩盖维生素B12缺乏的早期表现、加重神经系统退行性病变、降低叶酸吸收率、降低免疫力等,因此临床上更加强调,根据患者的具体情况,采取个性化治疗方案。
对因治疗
叶酸缺乏性巨幼红细胞贫血者,应积极查找有无基础疾病,并针对病因进行治疗。
对症治疗
1、叶酸缺乏性巨幼红细胞贫血,如同时有缺铁或治疗过程中出现缺铁表现时,应补充铁剂。
2、对于严重的叶酸缺乏性巨幼红细胞贫血,应特别注意低钾血症的发生,尤其是对于老年、纳差,以及患有心血管疾病者,需积极监测血钾水平,及时补充钾盐。
一般治疗
1、平衡膳食是改善叶酸营养状况的首选措施。
2、对于叶酸缺乏的高危及特殊人群,可以采取强化食物等措施来改善患者叶酸缺乏状况。
药物治疗
1、补充叶酸
在制订叶酸补充方案时(补充剂量、时间、类型等),需考虑遗传、生理状态(年龄、性别)、疾病、用药、生活方式(膳食叶酸摄入、饮酒)、其他相关营养素状况等,做到个性化补充,并避免过量补充带来的健康风险。
(1)叶酸缺乏性巨幼红细胞贫血者,一般采用口服叶酸。对于胃肠道不能吸收者,可以采取肌内注射四氢叶酸钙,直至血红蛋白恢复正常。一般无需维持治疗。
(2)对于某些慢性疾病所致的叶酸缺乏,如慢性溶血性贫血、胃癌、严重肝病等,需长期使用叶酸维持治疗。
(3)长期使用抑制叶酸吸收和代谢的药物,引起叶酸缺乏相关症状者,应根据具体情况,适当补充叶酸治疗。
(4)对于备孕和孕早期妇女,如无高危因素,一般建议从可能妊娠或孕前至少3个月开始,补充相应剂量的叶酸,直至妊娠满3个月,以减少胎儿中枢神经系统发育畸形的风险;若存在高危因素(如居住在我国北方地区、膳食结构不合理、血清叶酸水平低、备孕时间短等)时,应酌情增加叶酸的补充剂量或延长孕前增补时间。
(5)对于孕中、晚期,以及哺乳期妇女,应在摄入富含叶酸食物的基础上,继续增补叶酸。
(6)对于特殊人群,如存在新生儿神经管缺陷(NTDs)生育史、夫妻一方为NTDs,或存在其他NTDs一级、二级亲属,需增补叶酸、延长孕前增补时间,或采用大剂量增补,以预防NTDs的再发风险。
2、补充其他维生素
叶酸缺乏者,如出现皮肤或神经系统症状时,可以同时配合维生素C、维生素B12或复合维生素B等治疗。
3、局部治疗
对于叶酸缺乏引起的皮肤色素沉着,可外用氢醌霜或氧化氨基汞软膏治疗;对于出现舌炎或唇炎等黏膜损害者,可外用硝酸银溶液或硼酸软膏。
如果患有叶酸缺乏症的话在治疗方面需要口服叶酸片,或者是注射叶酸制剂来进行补充,饮食方面也可以多吃一些富含叶酸的食物,同时口服维生素b12或者是复合维生素b对于治疗都有很好的效果,定期进行复查,明确补充情况,在遵照医嘱进行相应的调理。
红细胞体积分布宽度(RDW)是反映红细胞大小均一程度的客观指标,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