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疗原则
在大多数病例,玻璃体积血的自发吸收需要4-6个月时间。因此,在开始治疗之前,一般认为应观察3-4个月,如果在这期间玻璃体混浊没有明显减轻,说明自发吸收缓慢或完全吸收的可能性较小。在观察期间需积极治疗原发病,以改善预后。对于玻璃体积血,常采用药物治疗、物理治疗和手术治疗。
对因治疗
积极治疗原发病,如高血压、糖尿病等。
药物治疗
以往尝试一些药物试图促进血液的吸收,但尚无一种药物经确认有肯定的疗效。有报道尿激酶或组织型纤溶酶原激活剂(t-PA)玻璃体内注射,以激活血块中的纤溶酶原,使血块溶解破碎,还可能增加眼部毛细血管的通透性。其他药物,包括具有活血化瘀作用的复方中药制剂,其疗效有待进一步评价。
手术治疗
玻璃体切割除术最适宜于眼外伤(如挫伤、裂伤、穿通伤或破裂伤)引起的玻璃体积血,以及持久的自发性积血或合并视网膜病变的病例。
1、外伤性玻璃体积血
(1)由眼球穿透伤引起时,可实行早期玻璃体切割术。实验和临床研究表明,伤后1-2周内手术较为适宜,此期切除眼内的血块和炎性产物,能避免血液对创伤修复过程的过度刺激,减少纤维组织增生和牵拉性视网膜脱离发生的机会。
(2)因钝挫伤所致的脉络膜视网膜破裂,若不伴有视网膜脱离,可以等待一段时间。不能自发吸收、影响视力恢复时再考虑手术。
(3)手术中或术后的出血,少量时可不作特殊处理,一般能很快吸收;较多时,可再次手术处理。
2、自发性玻璃体积血
应根据原发病的特征,决定手术时机。近年认为,糖尿病视网膜病变发生玻璃体积血即是手术适应证,早些手术的效果较好。因为积血阻碍视网膜光凝治疗,而视网膜缺血病变可能继续恶化,及早手术同时进行有效光凝,既能处理并发症,又对控制视网膜缺血有益。其他缺血性病变与此类似。
物理治疗
有报道用超声波治疗玻璃体积血,但实验表明超声波无加速血液吸收的作用。氩激光也曾试用于击射玻璃体内的凝血块,可使血块气化、松解。此外,尚有离子导入方法的尝试。但这些方法在临床上应用不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