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疗原则为安静卧床、脱水降颅压、调整血压、防治继续出血、加强护理防治并发症,以挽救生命,降低死亡率、残疾率和减少复发。
一、一般治疗
1、卧床休息:一般应卧床休息2~4周,避免情绪激动及血压升高。
2、保持呼吸道通畅:昏迷患者应将头歪向一侧,以利于口腔分泌物及呕吐物流出,并可防止舌根后坠阻塞呼吸道,随时吸出口腔内的分泌物和呕吐物,必要时行气管切开。
3、吸氧:有意识障碍、血氧饱和度下降或缺氧现象的患者应给予吸氧。
4、鼻饲:昏迷或吞咽困难的患者,如短期内不能恢复自主进食,则可通过鼻饲管进食。
5、预防感染:加强口腔护理,及时吸痰,保持呼吸道通畅;留置导尿时应做膀胱冲洗;昏迷患者可酌情用抗生素预防感染。
二、内科治疗
1、降低颅内压
(1)脑水肿可使颅内压增高,并致脑疝形成,是影响脑出血死亡率及功能恢复的主要因素。积极控制脑水肿、降低颅内压(ICP)是脑出血急性期治疗的重要环节。
(2)甘露醇是最重要的降颅压药物。可同时应用呋塞米,静脉或肌肉注射,二者交替使用,维持渗透梯度。用药过程中应该监测尿量、水及电解质平衡。
(3)甘油果糖静脉滴注,脱水作用温和,没有反跳现象,适用于肾功不全患者。
(4)20%人血清白蛋白静脉滴注,能提高血浆胶体渗透压,减轻脑水肿,但价格昂贵,应用受限。
2、调整血压
一般来说,当收缩压>200mmHg或平均动脉压>150mmHg时,要用持续静脉降压药物积极降低血压;当收缩压>180mmHg或平均动脉压>130mmHg时,如果同时有疑似颅内压增高的证据,要考虑监测颅内压,可用间断或持续静脉降压药物来降低血压,但要保证脑灌注压>60~80mmHg;如果没有颅内压增高的证据,降压目标则为160/90mmHg或平均动脉压110mmHg。降血压不能过快,要加强监测,防止因血压下降过快引起脑低灌注。脑出血恢复期应积极控制高血压,尽量将血压控制在正常范围内。调控血压时应考虑患者的年龄、有无高血压史、有无颅内高压、出血原因及发病时间等因素。
3、纠正凝血异常
对于严重凝血因子缺乏或严重血小板减少的患者,推荐给予补充凝血因子和血小板;因口服华法林导致脑出血的患者,应立即停用华法林,给予维生素K,可静脉输注新鲜冰冻血浆或凝血酶原复合物;因应用肝素引起的脑出血,应立即停用肝素,给予鱼精蛋白。
4、亚低温治疗
局部亚低温治疗是脑出血的一种新的辅助治疗方法,能够减轻脑水肿,减少自由基生成,促进神经功能缺损恢复,改善患者预后,且无不良反应,安全有效。初步的基础与临床研究认为亚低温是一项有前途的治疗措施,而且越早应用越好。
5、其他
(1)抗利尿激素分泌异常综合征,又称稀释性低钠血症,可发生于约10%的ICH患者。因经尿排钠增多,血钠降低,从而加重脑水肿。应限制水摄入量。
(2)脑耗盐综合征系因心钠素分泌过高所致的低钠血症,治疗时应输液补钠。低钠血症宜缓慢纠正,否则可导致脑桥中央髓鞘溶解症。
(3)中枢性高热大多采用物理降温,有学者提出可用多巴胺能受体激动剂如溴隐亭进行治疗。
(4)下肢深静脉血栓形成高危患者,一般在ICH出血停止、病情稳定和血压控制良好的情况下,可给予小剂量的低分子肝素进行预防性抗凝治疗。
三、手术治疗
目前对于外科手术适应证、方法和时机选择尚无一致性意见,主要应根据岀血部位、病因、出血量及患者年龄、意识状态、全身状况决定。一般认为手术宜在早期(发病后6~24小时内)进行。通常下列情况需要考虑手术治疗:
(1)基底核区中等量以上出血(壳核出血≥30ml,丘脑出血≥15ml)。
(2)小脑出血≥10ml或直径≥3cm,或合并明显脑积水。
(3)重症脑室出血(脑室铸型)。
(4)合并脑血管畸形、动脉瘤等血管病变。
手术方法主要有:去骨瓣减压术、小骨窗开颅血肿清除术、钻孔血肿抽吸术、脑室穿刺引流术、内窥镜血肿清除术等。
四、康复治疗
脑出血后,只要患者的生命体征平稳、病情不再进展,宜尽早进行康复治疗。早期分阶段综合康复治疗对恢复患者的神经功能,提高生活质量有益。
关于高血压脑出血是否好治疗的问题,很难用好治与不好治来概括高血压脑出血。古人有句话叫“病来如山倒,病去如抽丝”,用来形容脑血管病非常贴切。高血压脑出血到底是好治还是不好治,主要看出血部位、出血量、出血速度。位于非功能区出血量少,患者经过系统治疗以后可以恢复到正常状态;如果出血量大或者出血部位重要,比如位于脑干区,可能导致直接死亡;如果出血量中等,位于基底节区或者靠近功能区,可能造成肢体一侧偏瘫,就是平时所说的半身不遂。基本上1/3的患者经过系统治疗,可以基本恢复正常;1/3的患者出现肢体偏瘫,存在表达障碍;1/3的患者可能直接死掉。所以,高血压性脑出血的治疗,不能够简单用好治还是不好治来表达。
观看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