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疗原则
目前乳腺癌肉瘤主要采取以手术为主,化疗、放疗及内分泌治疗为辅的综合治疗。因本病可发生血液和淋巴转移,故一旦明确为癌肉瘤者,应及早做根治性手术;若为早期病灶小而边界清楚,可考虑行改良根治术或全乳房切除术。晚期患者,有淋巴结及血道播散者,可在根治术前加化疗与放疗。
药物治疗
通常医生会根据情况选择合适的化学药物辅助治疗,即化疗。常用治疗药物包括:
1、蒽环类
多柔比星、表柔比星、吡柔比星及聚乙二醇化脂质体多柔比星。
2、紫杉类
紫杉醇、多西他赛及白蛋白结合紫杉醇。
3、抗代谢药
卡培他滨、吉西他滨。
4、非紫杉类微管形成抑制剂
长春瑞滨、艾立布林。
5、其他
环磷酰胺、卡铂、顺铂、依托泊苷、长春花碱、米托蒽醌、氟尿嘧啶、奥拉帕尼等。
手术治疗
1、乳腺癌改良根治术
若为早期病灶小而边界清楚,可考虑行改良根治术或全乳房切除术。该手术要求整块切除全部乳房及其周围脂肪组织、胸大肌筋膜、胸肌间淋巴脂肪组织、腋下淋巴脂肪组织,保留胸大肌、胸小肌或只保留胸大肌的功能。若选择行改良根治术患者追求美观,可行即刻乳房重建,包括背阔肌或腹直肌转移皮瓣重建、植入假体等。
2、乳腺癌根治术
乳腺癌根治术是切除全部乳房及周围脂肪组织、切除胸大肌、胸小肌,清除腋窝和锁骨下淋巴结及脂肪组织。
放化疗
晚期患者,有淋巴结及血道播散者,可在根治术前加化疗与放疗。具体放、化疗方案须结合患者的病情来确定。
1、化疗
可通过化学药物的细胞毒作用抑制肿瘤细胞DNA或RNA合成,干扰细胞分裂,以杀死癌细胞或阻止其生长。
2、放疗
即放射疗法,是使用辐射性的高能量束,杀死癌细胞。方法包括体外或体内放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