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认为,隐斜视是由于中枢的融合功能不完善、双眼眼外肌的肌力不平衡导致的,与解剖、神经支配、神经反射、融像、调节等多种因素有关。
基本病因
1、解剖学因素
(1)感觉障碍:由于先天性或后天性某些因素,比如角膜混浊、先天性白内障、玻璃体积血、脉络膜缺损、黄斑部缺损、屈光参差等所形成的感觉障碍因素,影响视网膜结成清晰的物像,无法维持两眼眼位平衡。
(2)运动性障碍:眼肌先天异常,包括眼肌本身的发育异常,中胚叶分化不全,眼肌分离不良,眼肌附着部异常,肌肉和肌鞘异常及纤维化所致。此外,眼眶骨解剖学缺陷,或一组眼肌功能过强,另一组拮抗肌弹性减弱等,都可以妨碍眼运动的协调一致,失去两眼眼位平衡关系。
(3)中枢性障碍:由于先天或后天因素,神经经路的联系受到干扰或分化障碍,不能形成和维持两眼同时知觉和两眼协调一致,进而出现两眼之间的平衡障碍以致发展为斜视。比如婴儿分娩时,头颅受到一定的压力,颅内出现微小出血点,此种小出血点被吸收后不留任何后遗症。然而,此种出血发生在支配眼球运动的神经中枢,可造成神经经路的功能障碍发生斜视,还可能由于视中枢神经核分化不完全,影响眼球运动神经路,无法建立联系,导致眼位失去平衡。
2、神经支配因素
新生儿由于大脑皮层的功能未完善,各种反射未建立,故出现当双眼注视近物时,双侧眼球向内旋转现象,即非视性辐辏。以后,由于调节和融像功能的发育,逐渐变成视性辐辏。
(1)当出现过量的神经冲动,使婴儿的双侧眼球向内旋转功能过强,则形成辐辏过强型内隐斜或内斜视。
(2)当婴儿的精神处于紧张状态(惊吓、强烈的精神刺激),可发生内斜视,有时外斜视可呈内转位,内斜视者内斜度增大。
3、神经反射因素
如果神经反射系统发生障碍,眼肌不能发挥正常的调整作用,则不能建立起正常两眼视觉反射,不能建立起两眼单一视,也可能出现两眼分离状态而形成隐斜视。
4、融像因素
融像功能是出生后发展起来的。新生儿的视觉功能处于原始状态,调节功能2岁方可建立起来,但形成精确的完善融像功能和两眼视功能是在5~6岁。融像功能的发育及趋于完善会更有利于大脑皮层对两眼的控制,使其协调一致,如果融像功能延迟或不完善,只有原始的两眼相对运动方向的协调,则无法维持视轴向远、近、水平、垂直方向的协调和平衡,从而出现隐斜视,可见融像是维持两眼眼位平衡和协调一致的重要因素。
5、调节因素
新生儿在出生后,因视敏度低看不清物体,而且睫状肌发育不全,不需要进行调节。当婴儿发育到2.5~3.5岁时,看近或远处目标时需要使用调节力和辐辏,这种过程可导致内斜视,称调节性内斜视。一般来说,近视眼因少用调节,会形成调节性外斜视。但是,近年来文献报道,在外斜视中近视眼的发病率并不高。另外,先天性高度近视的幼儿,多可发生内斜视。
危险因素
屈光异常、疲劳、身体衰弱等可增加隐斜视的发生风险。
隐性斜视,属于斜视的一种类型。因为双眼的肌肉不平衡造成偏斜的趋势,但在平时,有眼肌间的协调,而得到两眼物象的融合,因而外表上不表现出斜视状态。所以平时看不出来,但是在疲劳或看远的时候就会出现。最近到医院眼科斜视专科就诊,看看是否需要矫正,或者是手术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