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疗原则
原则以治愈肿瘤为目的,最大限度保持器官功能和美容效果。药物及手术治疗均对本病有一定帮助,手术治疗目前仍为治疗皮肤癌的主要方法之一,必要时可行放射治疗。刮除、冷冻、激光、以及近些年出现的免疫疗法对于本病同样有一定治疗效果。
药物治疗
1、局部治疗
主要是局部外涂、局部敷贴及局部注射。早年用0.5%秋水仙胺软膏做肿瘤局部外涂,效果较好。近年用氟尿嘧啶软膏和博来霉素软膏,同样取得较好的效果。
2、全身治疗
(1)适应证:对在原有瘢痕基础上发生的鳞状细胞癌、皮肤与黏膜交界处的鳞癌、免疫功能低下的患者以及发生区域淋巴结及远处转移者需用全身化疗。
(2)博莱霉素对向外增殖型的鳞癌效果较好。
(3)匹莱霉素不但对原发灶敏感,对淋巴结转移病例也取得30%左右的有效率。
(4)顺铂和阿霉素联合应用。
手术治疗
手术治疗目前手术仍为治疗皮肤癌的主要方法之一。切除的范围应随肿瘤的大小、浸润深度而异。
1、对于病灶小、浅表而边界清楚的基底细胞癌,距肿瘤边缘0.5cm做切除,一般即可达到治愈目的。
2、对病灶范围大、浸润广的病例,应距原发灶3-5cm做切除,在有条件的医院应做切缘冰冻切片检查。
3、切缘阴性的基底细胞癌,其局部复发率为1%-5%。肿瘤基底的切除范围随病灶浸润深度而定,如发生于头皮的浅表基底细胞癌,可行广泛切除后植皮;累及骨膜者应将骨膜一并切除后作带蒂皮瓣移植及植皮术修复。对鱗形细胞癌的切除范围基本上同基底细胞癌,但伴有区域淋巴结转移者应做淋巴结清除术。
放化疗
皮肤癌对放疗很敏感,单纯放疗常可达到治愈目的,是首选治疗方法。通常选择位于鼻、眼、唇、眼睑和内、外眦区的原发性病例进行放疗。
1、放射治疗的优点
(1)可保护肿瘤未累及的组织。
(2)产生的损伤较少。
(3)无瘢痕,不引起人体外形的改变。
(4)不形成肥厚性瘢痕、瘢痕瘤、皮肤挛缩。
(5)治疗时无痛。
(6)患者心理创伤轻。
(7)不需要住院。
2、放射治疗的缺点
(1)毛发接触后脱落,不易再生。
(2)治疗区域汗腺丧失功能。
(3)皮肤萎缩、毛细血管扩张,色素脱失或沉着、干燥或角化。
(4)不能做组织病理检查,不能控制肿瘤的确切边界。
其他治疗
1、刮除治疗
一般用刮除术和电干燥法治疗基底细胞癌、浅表性鳞癌,是利用肿瘤与其周围正常肤色的界线进行,用刮匙刮除。其优点是可获得一个光滑而仅有少量色素沉着的美观伤口。缺点是没有切缘的病理检查结果,无法了解切缘有无癌残留,因此对此法应该慎用。
2、冷冻治疗
适于做刮除术的皮肤癌亦适于做冷冻治疗,特别是一些富于纤维成分不利于刮除术的病例。经刮除术及放射治疗后复发的病例更适于冷冻治疗,但病变必须仅限于皮肤者,治疗前必须作活检证实。冷冻治疗的优点是比刮除术有更美观的伤口,其治愈率可达95%-97%。对眼脸部的病变,只要用一个热的保护物遮盖眼球后仍可应用此法治疗。但此法治疗头皮癌后的复发率高,故多认为不宜采用。
3、激光治疗
皮肤科常用的激光器有多种,如二氧化碳激光、氮氖激光等。二氧化碳激光是在波长为10600nm发散的红外线光束,当光束发散时,它可用来汽化皮肤肿瘤,例如基底细胞癌、浅表型鳞癌,使皮肤肿瘤消失,并可与刮除术联合应用。
4、免疫治疗
应用干扰素进行皮肤癌治疗的研究表明,免疫治疗可能为将来的有效疗法。干扰素局部注射在基底细胞癌的瘤体内,短期内可以得到缓解。
总之皮肤癌由于位置表浅,易于接近,治疗方法较多,但各种疗法都有各自的优点和局限性,究竟选择何种疗法应根据肿瘤临床分期、部位、年龄、机体状况等综合考虑。
皮肤癌是发生在皮肤表皮的恶性的肿瘤癌症,它在早期的时候往往是不痛不痒的小结节、小溃疡,长期不愈,这类皮肤癌症,如果及早的发现处理的时候,往往都是可以治愈的。手术切除以后,只要把整个癌组织切除干净,且患者没有出现局部淋巴结的转移的时候,愈后往往是比较好的。对于皮肤上的基底细胞癌,虽然叫基底细胞癌,又可以叫基底细胞上皮瘤。尽管这类疾病很少出现转移,症状主要是出现局部的侵袭破坏,但也建议及早地手术切除。使用莫氏手术切除的方法将癌组织切除干净,才能够起到防止它复发的作用。因此在临床上,如果要看到皮肤上长期不愈合的组织,及早到医院明确病因,手术切除防止发生癌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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