癫痫的临床表现取决于异常放电的癫痫灶神经元所在脑部位和痫样放电的扩散途径。不同类型的癫痫,具有不同的症状特点,但都有发作性、短暂性、重复性和刻板性四大特征。
1、部分性发作
(1)单纯部分发作
①部分运动性发作:主要是某一个身体部位的不自主抽动,大多是一侧眼睑、口角、手或者足趾,也可能是一侧面部或肢体。严重者发作后可能发生短暂性的肢体瘫痪。部分患者还会不自主地重复发作前的单词或者单个音节,伴有身体或眼睛的旋转等。
②部分感觉性发作:躯体感觉性发作常表现为一侧肢体麻木感和针刺感,多发生在口角、舌、手指或足趾。特殊感觉性发作时出现味觉、嗅觉、听觉等感觉异常。
③自主神经性发作:出现面部及全身潮红、多汗、立毛、瞳孔散大、呕吐、腹痛、肠鸣、烦渴和欲排尿感等。
④精神性发作:可表现为各种类型的记忆障碍、情感障碍、错觉、复杂幻觉等。
(2)复杂部分性发作
①仅表现为意识障碍:一般表现为意识模糊,意识丧失较少见。由于发作中可有精神性或精神感觉性成分存在,意识障碍常被掩盖,表现类似失神。
②表现为意识障碍和自动症:经典的复杂部分性发作可从先兆开始,先兆是痛性发作出现意识丧失前的部分,患者对此保留意识,以上腹部异常感觉最常见,也可出现情感(恐惧)、认知(似曾相识)和感觉性(嗅幻觉)症状,随后出现意识障碍、呆视和动作停止。发作通常持续1~3分钟。自动症可表现为患者会做一些没有目的性、刻板的动作,比如反复咀嚼、反复搓手、无目的地开门或关门等,发作后无法回忆起发作细节。
③表现为意识障碍与运动症状:复杂部分性发作可表现为开始即出现意识障碍和各种运动症状,特别在睡眠中发生,可能与放电扩散较快有关。运动症状可为局灶性或不对称强直、阵挛和变异性肌张力动作,各种特殊姿势等,也可为不同运动症状的组合或先后出现,与放电起源部位及扩散过程累及区域有关。
2、全面性发作
(1)强直-阵挛发作
发作包括强直期、阵挛期及发作后状态。开始为强直期,出现全身骨骼肌强直性收缩伴意识丧失、呼吸暂停与发绀(皮肤、黏膜青紫);继之阵挛期,出现全身反复、短促的猛烈屈曲性抽动。从发作到意识恢复约历时5~15分钟,醒后可出现头痛、全身酸痛、嗜睡等表现。
(2)强直发作
多见于弥漫性脑损害的儿童,睡眠中发作较多。表现为与强直-阵挛性发作中强直期相似的全身骨骼肌强直性收缩,常伴有明显的自主神经症状,如面色苍白等,如发作时处于站立位可剧烈摔倒。发作持续数秒至数十秒。
(3)阵挛发作
几乎都发生在婴幼儿,仅有肢体、躯干或面部肌肉节律性抽动,而没有出现强直(肌张力增加,不能松弛)。
(4)失神发作
突然发生和迅速终止的意识丧失是失神发作的特征,典型失神发作表现为活动突然停止,发呆、呼之不应,手中物体落地,部分患者可机械重复原有的简单动作,每次发作持续数秒钟,每天可发作数十、上百次。发作后立即清醒,无明显不适,可继续先前的活动。醒后不能回忆。不典型失神发作的起始和终止均较典型失神缓慢,除意识丧失外,常伴肌张力降低,偶有肌阵挛。
(5)肌阵挛发作
表现为快速、短暂、触电样肌肉收缩,可遍及全身,也可限于某个肌群或某个肢体,常成簇发生,声、光等刺激可诱发。
(6)失张力发作
是姿势性张力丧失所致。部分或全身肌肉张力突然降低导致垂颈(点头)、张口、肢体下垂(持物坠落)或躯干失张力跌倒或猝倒发作,持续数秒至1分钟,时间短者意识障碍可不明显,发作后立即清醒和站起。
癫痫发作时可能发生意外事件,危及患者生命。
癫痫发作后主要是由于大脑皮层的异常放电,会产生肢体的抽搐,包括面部肌肉的痉挛甚至喉痉挛、双眼上翻、口吐白沫,有时候出现严重的气道痉挛,这时可能导致呼吸停止、血氧下降,产生中枢性的呼吸衰竭甚至外周性的呼吸衰竭,这种情况会在癫痫持续发作时容易产生。一旦出现气道痉挛后出现窒息,呼吸停止后,呼吸衰竭了,要紧急给予气管插管,用于人工气道的建立,给予吸氧,呼吸机辅助呼吸。癫痫持续状态后,长时间抽搐不能缓解会引起呼吸衰竭死亡,需要及时送医院抢救。在发作时,要避免牙关紧闭时将舌头咬坏,同时病人侧卧,防误吸引起或加重窒息。在癫痫发作后,如果呼吸停止,短时间内有些病人会肌肉松弛,肌肉松弛后,病人可能会恢复自主呼吸...
观看视频
癫痫疾病是一种短暂脑功能失调综合症,主要是脑神经元异常放电而引起的问题,它是一种比较常见的疾病,一般与年龄有一定的关系,患儿在一岁以内患病率是最高的,一般在一岁到10岁左右的时候患病率会逐渐降低,女性发病率的几率相对来说比较高,男性发病率稍微会低一点,但是很多孩子出现癫痫问题之后家长都没有及时进行应对,所以会导致癫痫疾病更加严重。
1.很多患者出现癫痫发作,会突然丧失意识,口吐白沫,四肢无力,而且还会出现肌肉强直性收缩等各种问题,出现这些症状时首先要警惕癫痫的可能性,需要及时进行确诊。
2.癫痫疾病分为小发作和大发作,小发作时患者部分躯体会出现发抖的...
观看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