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童癫痫的临床表现取决于异常放电的癫痫灶神经元所在脑部位和痫样放电的扩散途径。不同类型的癫痫,具有不同的症状特点。
典型症状
1、局灶性发作根据发作期间意识是否清楚分为意识清楚的局灶性发作和意识受损的局灶性发作。有时候,发作时意识情况不详则可不进行描述,直接根据起始症状分为运动起始发作和非运动起始发作。一次局灶性发作可以演变为双侧强直阵挛发作。具体表现如下:
(1)局灶性运动性发作主要是某一个身体部位的不自主抽动,大多是一侧眼睑、口角、手或者足趾,也可能是一侧面部或肢体。严重者发作后可能发生短暂性的肢体瘫痪。部分患儿还会不自主地重复发作前的单词或者单个音节,伴有身体或眼睛的旋转等。
(2)局灶性感觉性发作发作时出现味觉、嗅觉、听觉等感觉异常,或出现幻觉。
(3)自动症患儿会做一些没有目的性、刻板的动作,比如反复咀嚼、反复搓手、无目的地开门或关门等,发作后无法回忆起发作细节。
(4)局灶性继发全面性发作患儿先发生上述症状,随后进展为全身发作的情况。
2、全面性发作包括运动型全面性发作(包括强直-阵挛、强直、阵挛、肌阵挛、肌阵挛-强直-阵挛、肌阵挛-失张力、失张力、癫痫性痉挛)和非运动型全面性发作(失神、不典型失神、失神伴肌阵挛、失神伴眼睑肌阵挛)。常见表现如下:
(1)强直-阵挛发作:发作包括强直期、阵挛期及发作后状态。开始为强直期,出现全身骨骼肌强直性收缩伴意识丧失、呼吸暂停与发绀(皮肤、黏膜青紫);继之阵挛期,出现全身反复、短促的猛烈屈曲性抽动。发作后昏睡,逐渐醒来的过程中可有自动症(不自主的刻板样动作)、头痛、疲乏等发作后状态。
(2)强直发作:发作时全身肌肉强烈收缩伴意识丧失,使患儿固定于某种姿势,如头眼偏斜、双上肢屈曲或伸直、呼吸暂停、角弓反张(身体向后挺仰,状如弯弓)等,持续5~20秒或更长。
(3)阵挛发作:仅有肢体、躯干或面部肌肉节律性抽动,而没有出现强直(肌张力增加,不能松弛)。
(4)肌阵挛发作:为突发的全身或部分骨骼肌触电样短暂收缩(0.2秒),类似于触电一样的不自主运动,发作时间一般比较短暂。常表现为突然点头、前倾或后仰,或两臂快速抬起,重者致跌倒,轻者感到患儿“抖”了一下。
(5)失张力发作:全身或躯体某部分的肌肉张力突然短暂性丧失,从而引起姿势的改变。患儿往往会表现为突然跌倒,病情较轻者可表现为头、肩或胳膊突然下垂,突然屈髋屈膝。
(6)失神发作:典型表现为发作时突然停止正在进行的活动,意识丧失但不摔倒,两眼凝视,手里拿的东西落地,对旁人的呼叫无应答。持续数秒钟后意识恢复,发作后不能回忆起发作的细节,过度换气往往可以诱发其发作。突然意识丧失并迅速恢复正常为本类型癫痫发作的主要特征。
伴随症状
该病无明显伴随症状。
并发症
该病无明显并发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