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MDS的治疗原则:
(1)低危MDS主要是改善造血、提高生活质量,采用支持治疗、促造血、去甲基化药物和生物反应调节剂等治疗;
(2)中高危MDS主要是改善自然病程,采用去甲基化药物、化疗和造血干细胞移植。
2、治疗方法:
(1)一般治疗:
1)严重贫血和有出血症状者可输注红细胞和血小板;
2)粒细胞减少和缺乏者应注意防治感染;
3)长期输血致铁超负荷者应祛铁治疗,常用祛铁药物有去铁胺、地拉罗司等。
(2)药物治疗:
1)促造血治疗:如促红细胞生成素、雄激素等,可使部分患者造血功能得到改善;
2)生物反应调节剂:沙利度胺治疗后可改善红系造血,减轻或脱离输血依赖;抗人胸腺免疫球蛋白和(或)环孢素可用于少部分极低危组MDS。
3)去甲基化药物:常用药物有5-阿扎胞苷、5-阿扎-2-脱氧胞苷等,可应用于较高危组MDS患者、出现严重粒细胞减少和(或)血小板减少的低危组MDS患者。
(3)手术治疗:异基因造血干细胞移植是目前唯一可能治愈MDS的疗法,符合适应证者应考虑手术治疗。
(4)放化疗:体能状况较好,原幼细胞偏高的MDS患者可考虑联合化疗,如蒽环类抗生素联合阿糖胞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