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疗原则
骨结核患者在治疗局部病变同时进行整体治疗。在抗结核药物的控制下,及时地彻底地清除病灶,使患者在较短的时间内治愈,而且可以预防畸形,减少残废,降低复发率。
一般治疗
1、注意休息,避免劳累。
2、合理加强营养,注意热量、蛋白质和维生素的补充。根据患者需求补充鱼肝油、钙剂、维生素B、维生素C等。
3、进行局部固定,减少累及相应骨的活动。
4、贫血患者予以抗贫血药物,必要时可进行间断输血。
药物治疗
有效的药物治疗是杀灭结核杆菌、治愈骨结核的根本措施。
1、用药原则
早期、联合、适量、规律、全程。
2、常用药物
目前常用的一线抗结核药物为异烟肼、利福平、吡嗪酰胺、链霉素、乙胺丁醇。主张联合用药,异烟肼与利福平为首选药物。在原发耐药率较低的地区,强化期可三药联用;在原发耐药率较高的地区,强化期应四药联用。
3、注意事项
抗结核药物的主要副作用为肝损害、神经毒性、过敏反应、胃肠道反应、肾损害等,用药期间应定期检查肝肾功能,并同时服用保肝等药物。发现异常应及时就医。儿童需慎用乙胺丁醇及链霉素。
手术治疗
在抗结核药物和其他支持疗法的配合下,及时正确地施行手术清除病灶,可以使疗程大为缩短,治愈率明显提高。手术可清除死骨、脓肿、干酪物质、切除肥厚的滑膜组织,凿除硬化的骨腔洞壁,切除纤维化的瘘管等。能保留全部或部分的骨关节功能,矫正组织畸形。
其他治疗
如有明显脓肿,可定期穿刺吸脓,并在脓腔内注入抗结核药物。位置浅的骨病灶,如大关节的边缘型结核,或手、足骨结核,也可定期在病灶内直接注入抗结核药物。如局部有明显死骨或瘘管,且经久不愈者,或骨病灶离关节较近,或非手术治疗无效,则可行病灶清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