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疗原则
皮肤肿瘤的治疗原则,在于早诊断、早治疗。医生会根据肿瘤的具体类型、患者情况、病期等,制定相应的治疗方案,以改善预后,提高生活质量。
一般治疗
大多数良性皮肤肿瘤无需特殊处理。
药物治疗
1、化学药物
(1)基底细胞癌:对于病变较大和侵袭性非转移性基底细胞癌应采取全身性化疗药物。常用药物有顺铂、阿霉素、博来霉素等。
(2)鳞状细胞癌:主要用于复发或转移性鳞状细胞癌的姑息性化疗,其中,以铂类为基础的单药或联合化疗是常用的一线治疗方案。常用药物包括顺铂、卡铂、氟尿嘧啶、紫杉醇、甲氨蝶呤、异环磷酰胺等。
(3)恶性黑色素瘤:常用于术后辅助及播散性病变者,其中,单药化疗以达卡巴嗪为首选,但恶性黑色素瘤对化疗药物不甚敏感,可通过联合化疗提高疗效。常用药物包括长春碱、紫杉醇、顺铂、卡铂等。
2、生物治疗
对于黑色素瘤等恶性皮肤肿瘤具有一定疗效,常用药物为干扰素、白细胞介素-2、肿瘤坏死因子、分子靶向药物(如维罗非尼)等。
手术治疗
1、良性皮肤肿瘤
良性肿瘤的种类繁多,通常来讲,当医生考虑为防止某些良性肿瘤继续发展(如占位压迫、破溃、感染、恶变等)或因患者有美容要求时,才会考虑手术治疗。
2、恶性皮肤肿瘤
由于恶性皮肤肿瘤可发生局部浸润、蔓延,亦可通过淋巴道或血运发生远处转移,因此,恶性肿瘤宜采取早期手术切除治疗。
放化疗
1、化学治疗
简称化疗,是通过化学药物(细胞毒性药物)杀死或阻止癌细胞生长的一种治疗方式。通常来讲,对于无法手术切除的恶性皮肤肿瘤,化疗便成为治疗的首要选择之一。
2、放射治疗
简称放疗,是通过高能射线来杀死癌细胞。部分恶性皮肤肿瘤对于放疗敏感,比如,对于大部分基底细胞癌和鳞状细胞癌来讲,放疗可以达到和手术类似的效果,可根据肿瘤的类型、浸润深度、大小、累及部位和侵犯范围和个体状态等综合考虑,采取根治性放疗、手术联合放疗和姑息性放疗等。
物理治疗
包括激光治疗、光动力治疗、液氮冷冻等,也是皮肤肿瘤可供选择的治疗方法,医生会根据患者的肿瘤类型、部位、大小、病期等综合考虑,必要时采取物理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