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劼若 主任医师
擅长: 各种运动创伤和骨关节炎、髌股关节不稳、各种肌腱腱病、跟痛症等的诊治。
电话:02028823388
地址:广州市中山二路58号
电话:031188603000
地址:石家庄市自强路139号
地址:新街口院区:北京市西城区新街口东街31号;回龙观院区:北京市昌平区回龙观镇回南北路68号
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宜山路600号(总院);上海市浦东新区南汇新城 环湖西三路222号(东院)
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学府路246号
地址:本部:湖北省武汉市解放大道1277号;西院:湖北省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神龙大道58号;肿瘤中心:武汉市江汉区邬家墩156号
距骨骨折的伤残评级一般在8-10级,但具体等级需结合骨折严重程度、治疗方式及康复情况,由专业鉴定机构依据相关标准综合评定。如果距骨骨折较轻,经保守治疗后,踝关节功能基本正常,未遗留明显功能障碍,可能评定为十级伤残。若骨折较严重,出现粉碎性骨折或行切开复位内固定手术,且导致踝关节活动受限,对日常行走等功能有一定影响,可能会评为九级伤残。要是骨折极其严重,引发严重的创伤性关节炎,踝关节疼痛、肿胀、活动严重受限,严重影响生活质量,有可能评定为八级伤残
骨裂患者应尽量避免走动,以静养为主,这是促进愈合、预防并发症的关键措施。骨裂虽属不完全性骨折,但骨骼连续性已受损,此时走动或过早活动会显著增加风险。负重或肌肉收缩可能导致骨折断端微动,进而引发疼痛加剧、肿胀加重,甚至造成骨折移位或二次损伤。若骨裂位于关节附近,不当活动还可能诱发关节僵硬,影响未来功能恢复。对于严重骨裂或粉碎性骨折,过早负重甚至可能引发延迟愈合、不愈合或畸形愈合等长期并发症。静养期间需严格遵循制动原则,通过石膏、支具或支具固定骨折部位,为骨骼修复提供稳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