腰椎椎管狭窄症可由先天性因素或是后天改变引起。先天性的结构发育异常可导致先天性的椎管狭窄,导致症状出现。后天改变包括退行性变、腰椎滑脱、骨折等多种因素。
1、先天性椎管狭窄
系先天发育过程中,腰椎弓根短而致椎管矢径短小。此种情况临床甚为少见。
2、后天性椎管狭窄
(1)退变性椎管狭窄:临床最为多见,系腰椎退变的结果,随年龄增长而发生。腰椎管的矢状径,在各个体之间差异较大,如同颈椎管、胸椎管一样,矢状径存在差异,在椎管矢状径较宽者,虽然有退行性各种改变,但因其椎管内空间较大,不产生椎管狭窄症状,而在椎管矢状径较小者,则退行性改变就可引起椎管狭窄症状,而相对狭窄的椎管,并不就是先天性椎管狭窄,是个体间的差异。
(2)腰椎滑脱:该平面椎管矢状径减小。
(3)中央型腰间盘突出:占据腰椎管的空间,可产生椎管狭窄症状。此两种情况均有明确诊断,临床上并不称其为腰椎管狭窄。
(4)医源性椎管狭窄:例如全椎板切除之后,形成的瘢痕,再使椎管狭窄,或椎板融合之后,椎板相对增厚,致局部椎管狭窄。此种情况均很少见。
(5)腰椎爆裂骨折:椎体向椎管内移位,急性期休息,无症状,起床活动后或活动增加后,可出现椎管狭窄症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