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器官功能衰竭
多器官功能衰竭的诊断

MOFS的临床表现各异,早期症状和体征不明显且无特征,不易被发现,所以提高对MOFS临床特征的认识至关重要。医生通常会根据患者的发病情况及患者自身情况推测患者的病变部位以及病因,之后根据病情严重程度明确患者的疾病发展程度,然后再结合相关检查结果,从而明确诊断。

诊断依据

1、判断有无MOFS

当两个或两个以上重要脏器同时或连锁形式出现持续24h至48h功能衰竭复杂的病理综合征,可以诊断为MOFS。它存在免疫调节及内皮系统功能障碍,基本病理改变伴有各脏器、系统衰竭的表现。

2、明确MOFS分类

(1)继发性:器官功能损害继发于同一原发病理过程。

(2)序贯性:多器官衰竭序贯发生,产生所谓“生物学连锁效应”。

(3)进行性:分速发型和迟发型,受侵袭到MOFS在4天内形成称速发型,超过4天称迟发型。

3、明确MOFS所累积的系统器官及发病顺序

根据单个系统器官衰竭诊断标准弄清是哪几个系统的器官发生了衰竭并清楚它们的发病顺序。一般规律:肺—肾—消化道—中枢神经系统—心脏。

4、了解进展至MOFS的临床分期和特征

尽管MOFS的临床表现很复杂,但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器官受累的范围及损伤是由一次打击还是由多次打击所致。一般情况下,MOFS经历4个阶段,包括休克、复苏、高分解代谢状态和器官衰竭阶段。每个阶段都有其典型的临床特征,且发展速度极快,患者可能死于MOFS的任一阶段。

5、查明MOFS病因,分析MOFS的患病危险因素及对策鉴别诊断

1、MODS需与系统性疾病(如系统性红斑狼疮)累及多个脏器相鉴别。

2、MODS需与相互无关联的多种疾病引起的多个脏器功能损害相鉴别。

3、MODS需与长期慢性疾病发展而来的多个器官系统功能衰竭及严重打击后急性全身衰竭相鉴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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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志强 副主任医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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