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散光的治疗原则:
轻度散光不影响视力,一般不需要处理;中高度散光可引起弱视,需要进行治疗。
2、治疗方法:
(1)光学矫正治疗:
1)框架散光镜矫正:对度数较低、视力尚好且无视疲劳者,暂时可不必矫正;如果视力明显减退且有视疲劳,应该及早配镜;如有弱视则要进行弱视训练。
2)接触镜矫正:是指使用角膜接触镜,即隐形眼镜进行校正,±1.50D以下的散光可用软性接触镜矫正,而±1.50D以上的散光则需用硬性角膜接触镜矫正。
(2)手术治疗:包括角膜激光手术、角膜缘松解切口(LRI)、晶状体眼后房型环曲面人工晶状体植入术(TICL)、屈光性晶状体置换术(RLE),可用于先天性或眼部手术后所造成的散光。
三岁儿童因为眼球的发育还不完全,一般是有生理性远视的,且远视度数不会太高。三岁儿童度数普遍在100到200度之间,这种情况是不需要处理的,可以把它称作是远视储备,有远视的儿童将来近视发生率相对来说可能会低一点。但是如果远视特别高,比如超过200度甚至更高,这种情况还是要处理的,因为远视不处理很容易形成内斜弱视。散光也是一样,三岁儿童一般会有一定程度的散光,但如果散光度数不是特别高,比如没有超过50度甚至75度,还是顺规散光,这种情况也可以暂时不用处理。但一定要定期复查,观察视力的发育情况,如果影响视力,就要尽早去处理。
观看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