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史
产科可有产后抑郁症病史或有家族精神疾病史,或存在对产妇的经济、心理支持不足等因素。
临床表现
产妇的情绪失落,可持续数月之久;兴趣感、愉悦感缺失;出现焦虑、内疚等情绪或暴躁易怒;记忆力、注意力及自我评价下降;精神欠佳、睡眠不足或过多、食欲不振等。若产妇有自杀或其他无序行为,需立即转诊至精神专科进行诊治。
抑郁量表
常用的有爱丁堡孕产期抑郁量表(EPDS)、产后抑郁筛查量表(PDSS)、贝克抑郁量表(BDI)等,其中EPDS是临床最常用的诊断方法。若产妇在产后2~6周内获得超过13分时,提示需进一步确诊产后抑郁症。
实验室检查
产后抑郁症可能由于甲状腺功能紊乱引发,甲功三项或甲功五项可用于了解甲状腺功能及相关激素的水平。
根据采集的临床表现并排除其他脑部器质性病变后,可参照美国DSM-5的标准进行诊断,产后4周内的抑郁症属于重性抑郁障碍伴围产期起病(Major depressive disorder with peripartum onset),产后4周后可仅诊断为重性抑郁障碍(Major depressive disord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