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疗原则
对于大多数的肱骨干骨折可通过手法复位外固定的非手术方式进行治疗,并在早期进行肩、腕和手指诸关节的活动。待骨折达到临床愈合后,再开始肘关节主动伸屈运动。对于进行以上治疗无效、骨折不愈合等情况的患者,应进行手术治疗。
手术治疗
1、切开复位内固定
对于有以下情况者,需进行切开复位内固定手术。
(1)手法复位失败,骨折端对位对线不良,估计愈合后影响功能;
(2)骨折有分离移位,或骨折端有软组织嵌人;
(3)合并神经血管损伤;
(4)陈旧骨折不愈合;
(5)影响功能的畸形愈合;
(6)同一肢体有多发性骨折;
(7)8-12小时以内污染不重的开放性骨折。
2、外固定架固定
对于创伤严重,软组织损伤范围大,骨缺损以及感染者,可采用外固定架固定。外固定架采用单侧、半针结构即可使骨折端获得稳定,外固定架针穿入时须防止损伤血管、神经。外固定架可用至骨愈合,去除外固定架后,可用支具保护,直到软组织恢复。
其他治疗
1、手法复位
(1)准备工作:医生会先让患者仰卧在牵引床上,随后对患者患侧进行局部麻醉或臂丛神经阻滞麻醉。
(2)牵引:医生助手会握住患者前臂,在屈肘90°位,沿肱骨干纵轴牵引,在同侧腋窝施力作反牵引,经过持续牵引,纠正重叠、成角畸形。
(3)复位:在充分持续牵引、肌放松的情况下,医生用双手握住骨折端,按骨折移位的相反方向,矫正成角及侧方移位。复位后可行X线拍片,确认骨折的对位对线情况。
2、外固定
(1)夹板固定:骨折端移位整复后,在牵引情况下用夹板固定,如骨折端仍有轻度侧方或成角移位者,或防止骨折端再移位时,均可用纸压垫加压矫正或维持骨折端的对位。肱骨干中1/3骨折做局部夹板固定;上1/3骨折时用超肩关节的夹板固定;下1/3骨折时,用超肘关节的夹板固定。夹板固定后,再用一块木托板托起前臂;并用三角市悬吊于胸前。
(2)U形或O形石膏夹板固定:本法是用一条有衬垫的石膏带,以肘关节为中心,平顺地贴敷在上臂的前外侧和后内侧。若考虑骨折端有分离危险时,可将U形石膏延长,使两端相交重叠于肩,上成为一O形,而后用三角巾悬吊患肢。它对控制旋转移位起到较好的作用,故常用于肱骨干下1/3骨折。石膏固定时需注意肢体肿胀的消退,应及时更换石膏,否则因石膏松动而造成骨折移位。固定时间为4-6周。
(3)肩人字石膏固定:对粉碎骨折和用上述固定方法治疗过程中出现骨端分离,或骨折复位后仍不够稳定者,或患者不能合作,或因其他原因不宜采用小夹板固定者,宜用此法。本法的优点是固定作用好且无过度牵引的危险。缺点为固定范围太广且时间长(3-4个月)。
3、康复治疗
无论是手法复位外固定,还是切开复位内固定,均应在医生指导下早期进行康复治疗。复位术后抬高患肢,主动练习手指屈伸活动。2-3周后,开始腕肘关节主动屈伸活动和肩关节的外展、内收活劝,但活动量不宜过大,逐渐增加活动量和活动频率。6-8周后加大活动量,并作肩关节旋转活动。在锻炼过程中,要随时检查骨折对位、对线及愈合情况。